96年进入国企工作,2011年企业拆迁,在此期间单位和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企业不在继续经营,企业要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请问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还有没有其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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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法支付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按照1年1个月工资计算。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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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公司按年资赔偿,一年一个月,半年半个月,不满半年按半年,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工资标准按上一年度个人平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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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作年限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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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