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两年了,在外与别的男人生下小孩,等小孩上户口的时候我才知道情况,这样妻子是否构成重婚罪?想跟她离婚,她不回来,怎么解决?家里有一小孩,今年4岁了,我想抚养小孩,妻子有没可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另外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和孩子的抚养费?请大家帮下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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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妻子与他人构成事实婚姻关系,那么就可以构成重婚罪。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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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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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对方外遇证据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分配财产上是有利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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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