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商场上班的,在6月15号左右由于阴道少量出血,先兆流产所以休假,并交了一次假条,由于20几号,出血量较多,必须卧床休息,所以打了电话请假,之后也给公司经理打过电话 都是好好休息什么的,但是由于出血不止并且 7月15日 出血量大,导致了自然流产, 7月26日公司来电话说7月27日我们店铺扯店,要我现在去公司去签开除我的字,是因为我从6月27号开始没有交假条,以旷工的名义开除我,请大家帮帮我,我该怎么维权啊,公司这样对待我太不公平了。而且我的合同是2份一份在公司一份在商场 因为商场办牌的时候需要,我手里根本没有合同 我都没有办法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