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当年我爷爷和我奶奶(不是原配)有套房子,但是由于爷爷去世早,关于奶奶的赡养问题,于是居委会就答诚协议,让我叔叔们写放弃书,放弃书大概应该是房子归居委会所有。由居委会来照顾老人,我们作为孙子辈份的有没有继承权,现在房子被居委会租出去了,我们可不可以强行住进去,还有租房子钱应该不应该我们所有,我们还有没有继承房子的权利,还有我姐姐的户口一直在那房子上,房本的名字依然是我爷爷的。这些证据能不能要过来房子。想咨询问一下这官司可不可以打赢。麻烦您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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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与您奶奶之间属于遗赠抚养的关系,至于你们是否还有继承权要看当初放弃继承的范围以及签署放弃书的主体,建议携带资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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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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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代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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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应按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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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是你爷爷婚前的还是婚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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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奶奶如在世的,则居委会还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如你奶奶过世的,原协议没有法定无效情形,则房屋所有权归居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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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奶奶现在是否在世?这个协议要具体分析,建议你带好材料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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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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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