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结婚前一年2001买的房子,发票也在结婚前一年,那时还没有遇到我的老婆,但是房产证的是2003年才拿到,而且后来付了贷款。请问这个房产如何分割?
2) 2010年2月,我又用这个房子抵押贷款买下另一个小房子,请问这个小房子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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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你老婆无权要求分割。2、抵押取得的贷款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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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第一个房子,婚后支付的和房子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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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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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财产仍归你,婚后共同还贷的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2)婚后购买的小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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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房子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第二个房子如果没有超过第一个房子的价钱,则也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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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与领取产证时间无关,但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有权要求分割。
二、小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均分,但是由于您的贡献较大,可以主张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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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用于购买小房子的抵押贷款是双方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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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