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和妻子结婚,婚后妻子怀孕并于2008年3月生下儿子,儿子现在3岁多,结婚后妻子一直没有工作,现在我们的感情不好,想离婚,妻子不愿意,前几天突然说带儿子回娘家住几天,现在整天关机,并且娘家没人再,她和家人联合把儿子藏起来,不让我见,更不让我接回家,之前更说想要离婚就先给她二百万,现在我究竟该怎么做?有什么办法可以把孩子接回来呢?如果我起诉离婚,孩子判给我的肯能性大么?妻子这么做算不算犯法? 问题补充:我是香港人,妻子是国内的(至今仍是),孩子也已经办理迁往香港的手续,也属于香港永久公民,而且从孩子出生后一直是和我家人一起住(在上海),平时也只是每星期回妻子家吃顿饭,所以孩子和我们家人更亲,如果离婚,孩子跟我的机会大么?
-
一、您如果确实要离婚,建议诉讼离婚,判决确定抚养权归属之后才能知道孩子是否能接回家。
二、孩子由您抚养的机会还是有的,建议积极准备相关资料。
-
建议你到法院起诉解决。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建议委托律师诉讼离婚。
-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你所述情况,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判给你 的几率较大,可以起诉离婚。
-
孩子与谁共同生活,主要是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出发,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欢迎来电详询。
-
可以起诉要求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