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公司刚满三个月,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过后的第一天,人事通知我说我没有被转正,因为我的考核分数没达标,让我在一周之内完成工作交接离职。说是予以劝退,让我自动辞职,请问可以要求赔偿吗?能赔偿多少?还有进公司之前,公司答应缴纳四金,但现在公司还没有公积金账号,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或者还有别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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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劳动者的,必须在试用期结束之前向劳动者提出。现试用期已经结束,只能认为用人单位已经认为你符合录用条件;再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双倍支付赔偿金计一个月工资。2、公积金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均不予处理,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解决。3、试用期不能擅自延长,人事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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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自动辞职,单位违法辞退要支付1个月的工资的补偿金。
公积金仲裁和法院都不管。
如需要法律帮助,请电话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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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要证明你不符合用工条件,否则你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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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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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