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想买一套古冶区的房子,房子是2007年12月给的钥匙。但房产证还没下来,房主还没有还完贷款, 初步约定是我给房主一部分房款,余下的就是银行没有还清的贷款,我用房主的银行卡去还,等房产证下来后过户, 请问律师 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如果一旦发生纠纷,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有必要找担保人或担保公司吗? 过户时的费用如果是五年后,会产生哪些费用呢,都需要哪一方来承担呢?

其它综合
2011-07-26 07: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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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