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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5年在南京读书时身份证掉过,被人在南京**银行办了额度2万5的信用卡,现已逾期5万多,导致我现在不能办信用卡了。而当时我只是个学生,从未办过信用卡,也未去过那家银行,从征信报告上看,当时留的地址,电话,一切信息都是假的,只有当时的身份证地址是学校地址是真的。由于是外包的,他们也不愿提供经办人员的联系方式,就说已经离职找不到了。现在我的征信逾期5万多,以后我都不能办信用卡和贷款。请问这件事如果告那家银行的话,会有什么结果?他们应该负责吗?

民事相关
2011-07-26 0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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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