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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06年底时在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推销的情况下办了一张信用卡,结果银行没有以任何形式通知我卡已经申办下来,结果卡没有收到就被人透支,当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结果办案人员说不知道卡在哪个地方丢失所以不予受理。因为当时确实是有我签字申办的,但并不是由我消费,所以这笔钱银行要求我还款。但这卡我从来没有收到过却被别人盗刷,所以一直没有还款。近期要买房一查有信用不良记录,要求银行撤销不良记录,银行一直没有给予相关答复,请问像类似事件是应该有本人还款吗,那是不是太冤了。希望得到律师的答复,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3-18 12:05: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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