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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11月底购置商品房一套,贷款10年,2010年3月贷款办妥。房屋登记日期是2010年4月1日,房产证上写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09年12月15日至2042年6月3日。据了解住宅房屋土地使用权都是70年,国土局也因为年限不对拒绝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称我们还完贷款要换一份房产证,可这会更改土地使用年限吗?请问如果在此前我要卖房,会有什么影响?我们这样的情况要如何伸张自己的权益?

房产纠纷
2011-08-21 1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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