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5月23日被医院派到五彩湾下乡,6月14日不幸死亡,医院下的证明,吴新元男42岁,羽1986年参加工作,是吉木萨医院正式职工,检验师,2011年5月23日由医院派往五彩湾工业园区下乡出差执行医疗任务,在下乡出差期间于20011年6月14日早晨10点左右,同批下乡出差的两位同事敲其房门准备出诊,没有应答,叫来宿舍管理人员打开门后。发现吴新元躺在宿舍床上,全身青紫,呼子不应,医务人员立刻抢救,经抢救无效该同志死亡,在积极进行上报医院同时,同是立即上报公安局,卫生局,县公安局到场后法医现场尸表检验和调查询问,排除他杀,初步考虑为猝死。由于五彩湾卫生服务半径大,加之人员紧张,这批执行医疗任务的6位医务人员,还承担这8小时以外的救济任务,随时随地都有出诊到矿区参加应急急救任务,晚上在宿舍休息也处在值班状态这份资料报告劳动就业部门,劳动部门下了不予定工伤通知,先在我怎么做,这算工亡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