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26岁了,去年也就是2010年8月来到我现在的公司,公司是以销售洗衣粉为主的。现在我有一件很头疼的事情,就是我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变为这个公司的法人。我的老板是股东。 今年5月的时候以我的名义,以公司和设备做抵押借的个人款,八月份到期。但是这些款项都是公司运作用了,而且公司的款项都是老板说批就放款的。眼看就要到期了,看公司的运营状况不是很好。已经拆东墙补西墙的样子了。我现在有些担心,到期了以后我将承担的是二十万的款。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怎么扯清,我也是这个公司管钱的。 愁死了,焦急...希望各位律师能帮我的忙,出出主意。谢谢了 还有,我占公司40%的股份。老板60%,我是法人。这个公司我说了算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