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和一家船公司签订了一个船员实习培训协议书(包括一年实习期和八自然年服务期),实际上就是上船实习一年,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上说是等在船上实习一年完成之后经考核合格才能生效,可现在一年已经实习完了,不想干船了,但协议上说如果实习玩一年之后不为公司服务8自然年就是违约,必须按2000元每月的违约金交完在船实习期间12个月的违约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差不多25000元,所谓的实习其实就是在船上工作一年,也不是所谓的公司花钱去外面培训之类的。在船实习期间劳动合同还没生效,请问这个违约金是否合法?而且公司还把我的证书押着,不让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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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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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提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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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仲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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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