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去年10月25日,我母亲(72岁,持公交老年卡)坐公交车时因司机的一个急刹车仰面朝天倒下去,造成后脑部支网膜下腔出血,住院半个多月,万幸的是经过了半年多的休养,现在已经基本恢复自理能力,但从那次事故后,本来身心健康的她现在情绪不稳,胆小怕事,不敢一个人单独出门,也就是生活质量严重下降了!!! 上星期约好公交公司一起到交警队结案,公交公司提出除了保险可以理赔的由医院出具的正规发票外,对于我们提出的二万元精神营养补偿一律不喻理会,我们的家庭条件不差,并不想通过这点钱发什么小财,但做为肇事者的这种态度实在无法接受,他们说最多再补偿6000元,如果不同意的话法庭见好了,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呢?? 另外,我母亲是用公交老年卡乘车的,里面好象还包括一笔保险费,公交公司多次提出要我们报车卡号,那么这笔保险费是不是公交公司可以拿走的? 麻烦哪位律师帮我们解答疑问,万分感谢!!!

交通事故
2011-07-20 07:46:3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