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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2009年1月4日早上8.30分从**长途汽车客运总站乘坐上海至江苏宿迁的大巴,途经沿江高速公路常熟段因司机企图超前面一辆车时操作不当导致翻车,现导致脊椎尾骨骨折,有时小便无知觉,大巴牌照属江苏宿迁牌照,买票时有买保险,现在责任认定也是司机,如果要起诉的话需要些什么,可以要求几项赔偿?最多可以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
2009-01-08 08:50:2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选择按照侵权责任或者运输合同进行诉讼,但是两种责任赔偿的主体和结果不一样,你可以向律师具体详细咨询和研究,选择一种对你最有利的诉讼。另外你还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你的保险应当是旅客附加险,本一般情况下运输公司都投保了乘客险,两种保险你都可以诉讼的。
  • 直接向客运公司索赔。同时,保险公司应当赔付保险金。

    可以要求的赔偿有: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处理。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