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夫09年离婚,孩子归前夫抚养,离婚后前夫因种种理由不让我看望孩子,现在孩子6岁,前夫以孩子上学名义要求增加抚养费。我看过有关法律条文,孩子抚养费以本人的工资水平有关。如果适当增加我可以接受。我想问的是:1、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把孩子以后的抚养费按规定支付吗?(例如:孩子上小学、初中每月增加100元,上高中每月增加100元直至孩子18岁成年。)2、我现在再婚,给孩子抚养费和我现在的婚姻有关系吗?3、若前夫无理要求增加抚养费,我有权因为要还车贷、房贷、信用卡不予增加吗?4、个人工资指的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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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协商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但是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只能按照现阶段予以判决,你再婚与孩子抚养没有关系,但是如果你又有其他子女了,就有关系了,另外你可以要求孩子的探视权,工资应当为实发工资。满意采纳为答案并做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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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按规定支付;2、没有关系;3、增加抚养费的要求需要合理;4、实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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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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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可以按规定支付;2、没有关系;3、增加抚养费的要求需要合理;4、实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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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夫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你们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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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规定办理,支付抚养费和你现在的婚姻没有关系,你前夫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他举证,实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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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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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