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09年7月份在一家私营的面包房工作到今年的7月份我辞职了!当初签约过合同但是单位并没有给我一份!在今年六月末的时候我向单位提出了辞职领导和我说辞职按照公司规定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我在7月2号那天就没有再去单位和领导打了招呼!领导说我违反了公司条例15号公司并没有给我开六月份的工资但是我的工资卡里面多出了将近40元钱说是7月初那一天的工资!请问我是否应该得到6月份的工资该公司是否触犯了劳动法!我该如何讨要薪资

其它综合
2011-07-18 11:11: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