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女方》结婚有一年了,宝宝刚满8个月男孩,由于我老公上班不正常,总是喜欢上网,所以我们经常吵架,老公竟然提出了离婚。我也同意了,可是孩子他说给他,他也要,给我的话,他一个月就只支付三四百抚养费,其他费用一律不承担。每月还有三次探视。这合理吗?还有,他家是拆迁户,房子还没拆,以后他家拆迁了宝宝可以要一套他家的房子吗?宝宝户口到现在还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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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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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一般按照对方月收入的20-30%计算。探视3次正常。孩子能否分到房子,要看孩子户口及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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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