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五年半了,生有一儿(4周岁),一女(2周岁),女儿违法超生尚无户口,婚后频遭家庭暴力,丈夫把财产全部过户在其母亲名下,我们结婚后第二年共同在一个小区与他人合伙开发了两个楼盘,带阁楼共计70户,还有至少3套房子尚未卖出,并且现在居住两套(其中一套供其母亲居住),丈夫在老家尚有老房子两套。婚后第三年以其母亲名义在某地买地皮一处,并开发两座楼盘共计24户,尚有两套及一车库没卖出。2009年注册一公司让其母占94%的股份,他本人只担任法人代表,并以此公司名义购买地皮10亩,尚未施工。因无法忍受家庭暴力想与其离婚,请问孩子能归我抚养吗,财产能得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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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抚养一般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具体考虑的因素包括经济收入情况、个人性格、孩子从小跟随哪一方生活、孩子的年龄等
2、至于财产,一般按照均分的原则处理,当然也会考虑到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您如果有证据证明您丈夫有家庭暴力的话,您可以适当多分
3、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经营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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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孩子抚养问题,根据司法实践,年幼的女孩一般是由母亲抚养,同时也要考虑抚养人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有无不良嗜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孩子成长发育等因素。
二,关于财产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视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已在你婆婆名下的财产,如果曾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由你丈夫单方转移至你婆婆名下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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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