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合同护士 工作三年 现在已经休了三个月的病假 医院以我的医疗期已经休满 不能从事现任的工作 要与我解除合同 我的合同明年7月份才到期 请问该我应该得到什么经济赔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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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6条及第47条的规定。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如没提前通知解除合同,还可以额外要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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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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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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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是违法解除。应支付经济赔偿大概5个月工资。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详细了解,是否有相关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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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支付你补偿金,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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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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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