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月27日到川南建工应聘瓦检员,当天公司就给我一份空白的劳动合同,叫我拿回家去填姓名日期,其他的不用填,薪资待遇是:每天下井12个小时。100块钱一天。我做了15天,现在不想做了,和学校里面的瓦检员不一样,工作时间长,环境差。我给队长说我离职,抱怨时间太长,队长说来的时候讲好的是12个小时,自己觉得可以才干的。队长又说现在没招到人,要8月30日人员才到位,人员到位我才能离职,我现在是一天也不想上班了,井下环境太恶劣,而且时间也长,请问下律师,我能不能立即离职又拿到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