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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名外地大学生,年前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寻求工作,后来因突发事件身份证和所有有效证件丢失!为了生存随便找了份卖苦力的工作,工资还不错,就是老板很抠!我坚持签合同并要求工资一月一发,但老板却一拖再拖,因我没有身份证,所以也只有默认 。。。。现在旺季已过,也到了当初老板承诺的发工资时间,可是老板却分文不给,理由是我因工伤休息了半个多月,用它的话来说“休息一天扣三天,现在我还欠它两千多块!!”晕!!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事!!我去劳动局,劳动局说你老板没有工商注册,不属于我们管辖的范围!!让我去工商局!可是老板的老公就是工商局的,我去了也根本不起作用!后来我找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问我老板是不是叫某某某,我说是!派出所给我的回答直接是三个字:“管不了!”我知道老板和当地派出所很熟,经常一起吃饭 。。。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手机当初也丢了,没法向家里人求助,难道我真的要客死异乡??很急!希望各位大哥大姐大叔大妈能给我一点建议,我目前到底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1-07-15 15:59: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