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以车辆为质押,向我借款15万元,但是钱给他以后质押的车辆,他却一直搪塞,迟迟没有交给我,现在已经是2个月了,我们的借款期限是6个月,我可否起诉他违约?可以提前要回我借给他的钱吗?还有就是如果法院受理后,多久可以结案,拿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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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为了保障你的权益,你完全可以起诉对方。法院受理案件简易程序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 如有需要可以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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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你提供借款后至今没有按照约定交付质押车辆,其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通过诉讼提前主张债权,同时按照约定追究违约责任。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清偿义务,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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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因其并未履行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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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