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2011.2-17到2011.7.15日,本人是在杭州下沙百草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直接面试后经理录取。但是从来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现在,离职了,公司让我签老动合同,而且是跟一个华邦外包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本人拒绝签订。
申请了离职。
但是公司每个月发的工资都扣了我们的社保。我有个复印的文本。上面显示着,华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派遣到百草味的员工交了工保和大病医疗保险。。本人从未接触过劳务公司,并不是他们派遣的,而且是直接面试本公司的。那现在和我建立劳动关系的那底是那个,我申请二倍工资赔偿。申请仲裁,被告人应该是申请那一家的。很希望懂得法律的人给予帮忙。是不是有人在钻法律的空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