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6月10号辞职,领导都同意的,而且工作也都是领导安排人来交接的。我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给我发放2011年6月1号到10号的工资。给我的理由是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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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好:
1、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主张相应的双倍工资2
2、你离职不发你工资公司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3、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拥有任意解除权,可以随时走人。
4、你可以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这种情况,一般仲裁委会全部支持的
如需帮助,联系:云南亮剑律师事务所 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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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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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要求主张相应的双倍工资,你离职不发你工资也是违法的,所以你可以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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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