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私营公司正式工作以两个半月,现应某些事情,辞职了,公司未曾与我签定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样争取自己的利益,是否可以告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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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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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你签订合同 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你可以要求将之前所欠工资补发 并要求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支付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是没的要的 赔偿金是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才要进行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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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工作期间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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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辞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用工单位从第二个月起还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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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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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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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