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于2011年6月15日辞职到期离开公司,至今天7月13日,老板仍然没有支付我工资。
现在我去法院民事诉讼,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1、没有签订合同
2、没有买相关的医疗保险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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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首先要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去法院诉讼,详细可以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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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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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没有支付加班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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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补缴社保,3、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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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1、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要求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并支付25%经济补偿金;3、可以要求缴纳养老保险。
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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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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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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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