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房屋整修砌围墙,邻居A意欲阻止,并跑到家里来搞破坏拿东西锤墙,理由是那是两家公有的地域(区域现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属于哪方,是自上上上代起一直这么归属下来属于我家的区域),母亲为了阻止其行为,便上前推倒了邻居A(只是推倒,A没事),结果邻居反过来将母亲按在地上进行人身攻击,造成面部多处抓伤且淤青浮肿,在这过程中母亲并未还手,旁边有另一邻居B在场(注:邻居B和邻居A是亲戚关系)。后来母亲报了警,派出所的同志过来进行调查,邻居B只说是母亲先推倒了A,对在A进行人身攻击过程中母亲未还手一事却不予确认。派出所同志因没法取证,遂提出由村上出面调解。最后村上调解结果就是此事因双方都有责任,都不作追究,再各让一尺,重新丈量双方归属地。对此结果无法让我们心服,连起码的医疗赔偿费都不予追究吗?如果说是因母亲先推倒对方,那对方跑到我家里来进行破坏也不能阻止吗?请问,对此该怎么解决?非常谢谢您的回答。 附:母亲面部受伤,其后有去医院检查治疗,治疗单据与证明都有保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