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去年十月国庆节在一家手机商场购买了一部手机,当时我通过捷信(贷款人为对外贸易信托公司)办理了分期付款,原价为2498元的手机,我首付了300,贷款本金是2198元,每月还款金额是269,分12个月还清。当时销售人员给我说的是每月比原价多支付30元不到,我就没有细看合同,也没细算利息和利率问题。后来我才算了下,我付的利息高达1030元(12*269-2198=1030),利率46.86%。但是我看了合同上面的利率,包括三项,加起来才3.5%不到,还有一项保险费没有写清楚是多少?我已经还了8个月了(8*269=2152元),我个人资金周转不到,我想下月还款,但是他们工作人员恐吓我说不还款影响我的个人信用记录,不还钱还找我麻烦。我到现在才觉得这公司太黑了,其经营模式无异于过去的高利贷,我看了网上一些关于捷信的案例,说的是钻了法律空子。我没有学多少法律,但是我知道如果是按照合同上的利率,我的利息没有那么多。我想问问如果我觉得这合同上的利率与我实际付款不相符合,这合同是不是作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