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 甲方将位于挂榜岭进城路背的自留山出让给乙方推土平整,以用作建房宅基地,甲方占该山地宽度约21米,要求平整的深度为32米【以公路边量起】,降坡深度10米,并逐坡降级,以保证住宅安全。
2· 整块地需运走的土方约10000立方米,各种费用加起来将超过10万元人民币,土地平整后,甲方只要1间门面8米宽的宅基地,其余的土地归乙方永久使用,当作乙方的平土费··青苗补偿费·迁坟费以及不可预知的其他费。
3·甲方要求:乙方要给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如规划证·土地使用证·准建证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4·乙方要求甲方:程龙柱要以妻子周汉连写一份建房申请书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最后甲方要与乙方签订转让手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签名······押指纹
乙方代表人: 签名·······押指纹
2006年7月12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