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和我离婚,她父母的房子动迁,她和女儿的户口都在里面,所以总共拿了50万的动迁款,她和女儿各25万。我想问,她因为户口在里面拿到的25万元动迁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她要跟我离婚,我可以问她分一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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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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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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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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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那部分动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详细咨询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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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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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还需要具体分析,你岳父母家的房子是什么性质?动迁协议具体内容等等。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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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特殊情形,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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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应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离婚,该款应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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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分割她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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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动迁款是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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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当然有权利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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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