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过世,没有留下遗嘱,有一处房产(农村三间平房),情况是这样的:奶奶有4个儿子,2个闺女。其中其他3个儿子都是4间平房,小儿子是三间平房,大闺女(已出嫁)很早就去世了。
小儿子要求先拿出一间平房给自己,剩下的房屋面积分成五份,这样分配房产合乎法律规定吗?如不符合,应该怎么分?大闺女的孩子有权力分遗产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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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遗产时份额均等,但尽过较多赡养义务的子女可适当多分,子女的子女不是继承人,没有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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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应把该房产作为遗产来进行分割。
大女儿的孩子是有权分得遗产的。
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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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闺女的孩子有继承权,遗产应该子女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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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应把该房产作为遗产来进行分割。本案中,该大女儿的孩子是有权分得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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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闺女的儿子可以代位继承起母亲的应继份额,小儿子的说法不对,应该继承人等额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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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定继承均分,大女儿孩子也有权利分割,如果确实小儿子赡养时间长的话,可以多分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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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