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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生了两个小孩,共同生活了12年,期间男方经常赌博输钱,2010年时分开是吵架被男方赶走, 当时一人一个小孩,并有口头承诺会给档口的押金一半女方,后来反悔不给,当时还有档口做服装生意, 是共同经营,男方将买了衣服的钱4万块独自占有,两人没有签协议,男方有一房子是同居前已经买的。现 在又将另一小孩给女方抚养,并不想给抚养费,女方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 问题补充:共同生活期间, 男方经常辱骂殴打女方,现在没有证据,可否追讨?如何追讨?

民事相关
2011-07-12 19:13: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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