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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哺乳期,宝宝8个多月,在今年2月初休完产假,从3月份开始向公司递交了医院开具的病假诊断,一直到6月末公司才与我联系让我将医院的就诊手册和化验单据一并提交(由于公司没有事先说明并没有留存),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从4月份开始公司就没有给我开工资,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可以以此辞退我,如果辞退公司是否有义务给我办理失业手续?(公司总部在上海,是外资企业,我是否可以在哈尔滨申请劳动仲裁)

民事相关
2011-07-11 15:32: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