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32条第3项: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指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还是其他形式?我是电话口头形式的。并且当天(6月30日)通知后就没有上班了。并且当天(6月30日)通知后就没有上班了到今天(7月8号)快有10来天了。这样公司会判定我自离吗?(注:因为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险,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提供劳动卫生安全保护,又克扣工资。我以这些理由申请了劳动仲裁。我以这些理由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也受理了,劳动仲裁申请书是7月5日递交的)顺便问下:在之后的仲裁程序上,我要注意什么?请专业人事解答!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