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方)和我爱人是08年7月结婚,婚前他家里为他买了一个住宅,一个车库,一辆车,并都在结婚前落好了户,都是他的名字。结婚后我的爱人就开始不工作,就我一个人工作挣钱养家,并且在08年10月至12月间他的父亲先后将我们的车和车库要走了,都被拿去顶账了,也都过户给了别人。在09年7月,我的家人实在看不下去我爱人一直这样在家待着,也看不下去我俩的日子过的不好(毕竟只有我一人挣钱)(在这期间,我们结婚的一年里,我们因为各种原因向我父母借过钱,至少有7千元,但也都没有打过欠条),我父母拿出5万元给我的爱人开了一个小店,我爱人开始经营这个小店来赚钱,在2010年3月由于我爱人一个人经营不过来,我就辞职来店里帮忙,并且这时我爱人要买车,当时我们手里钱不够,我父母又拿出2万元。买了车后也落成了我爱人的名字。今年(2011年)5月时我们把店出兑了。现在他要和我离婚,但我们欠我父母的钱都没有还,我想咨询下他应该还我父母多少钱,办理离婚手续前应该还多少,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又应该还多少。(我父母拿出的所有钱都没有让他打借条,也从没有提过利息的事情)并且我们离婚的话,我能分到什么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