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由于生小孩,领导要让我办交接,但也没说是暂时交接还是这次交接后,就跟公司没关系了,我们还拖欠了去年,7个月的工资及今年的部分工资,我进公司已三年了,当时进公司时也没签合同,在我不知道交接理由及工资还没全领的情况下,我能办交接吗?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在我离开公司前把以前欠下的工资全补齐呢?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请老师指教,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7-08 21:58: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