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6年的。2005年在单位出了一起工伤,当时工伤认定为7级伤残。2006年又做了二次手术。单位也给了一些补偿。但说好的护理费等一些费用没有给。目前我还在这个单位上班。如果我要进行申诉的话,是否可以进行要求补偿?有什么法律依据或条款。如果要是走法律流程的话又是如何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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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大约为15万左右,建议委托律师索赔,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找南京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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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就业补助金;总额约在15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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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起诉讼 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 伤残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等 直接去你们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去仲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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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不知你是否作了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经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的;
其次,如果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你个人提出解除、终止,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还有疑问,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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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起诉讼 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 伤残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等 直接去你们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去仲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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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具体可以与本律师联系。
如需进一步帮助,直接联系南京丁正东律师。咨询不收费 !名字下方有联系电话!服务宗旨:“诚信执业、服务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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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