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我朋友甲向人借款50万(赌债高利贷),我作为担保人。由于相信朋友所以在借条上的领款人只写了我的名字,没有明确我是担保人也没有我朋友的签名,只写了债权人名字、借款金额和我的签名画押,当时在场一共7个人我、我朋友甲、债权人以及另外4个朋友都知道我是担保人。现在我朋友甲因欠债过多失踪了,债权人就向我逼债,不还就起诉我,但借条上只写了我是借款人没写我是担保人对我很不利,请问我应该怎么办?烦请各位大律师帮忙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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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积极应诉,要是你没有借款的,同时书面内容又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则你可以不用承担。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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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的。建议补充借条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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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可以做的抗辩你都可以做,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出示汇款记录,如果没有你可以拒绝。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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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有证据证实是赌债的,借款关系、担保关系均无效,你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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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