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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出资方为乙方:王** 随着我国工业化不断推广,产品质量需求不断提高,各行各业寻求降低成本,开发研制先进设备甲方有研制自动珩磨机先进设备技术与乙方合作制造。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符合国家规定法律法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条例: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设备设计、制造、外协加工业务、组装调试,技术资料管理、产品生产管理。 2. 甲方该设备产成品技术性能要求达到如下几点:自动进给半成品零件、机械手传零件、自行加工、自行检测、自行计数、自动报警功能。 3. 甲方试制过程中,设计图纸计数论证向乙方解释清楚,设备零配件加工,乙方清楚价格地点。设备试制成功生产销售乙方掌握价格及销售地方。 4. 甲方研制该设备未达到技术性能(第一条2小条内容)承担研制费用70%,并且甲方支付70%费用及利息(月利息3%) 5. 甲方研制该设备资料不能私自与他人合作、制造、出卖技术资料,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研制该设备费用投资。甲、乙双方列支专用资金费用账户及账本。 2. 乙方负责甲方在研制过程中月工资叁仟元整(3000.00),但列入投资费用中开支。 3. 乙方负责设备组装调试时的厂房。 4. 乙方保证技术制造过程中不予外泄,绝对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 甲方研制该设备未达到技术性能(第一条2小条内容)承担研制费用30%,并且乙方支付30%费用及利息(月利息3%)。 三、 该珩磨机研制成功后对外加工所产生利润首先归还投资费用100%本金。之后甲方所得利润的70%,乙方所得利润的30%。如果甲方在其他地方合作生产,乙方永久所得股权利润的30%。该珩磨机归属权、专利权为甲、乙双方共同财富,甲方占70%,乙方占30%申请国际专利需要资金,甲方70%,乙方30%。 四、 该珩磨机制造公司指定江西鼎力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五、 该合同未尽事宜及补充条款与原合同一律具备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调解,调解不成由所在地方法律机关判决执行。 六、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原始合同为凭证。 七、 本合同自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起执行。甲、乙双方签章具有《国家合同法》效力。请问乙方要专利权合理吗。这合同有 什么要害。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7-07 21:05: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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