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3月份应聘了一年旅游公司,当时单位没和我签定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现在因有急事想要辞职,老板说必须下月底才同意走人,如果现在走就不给工资,但是我想立马走人,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的工资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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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你有权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以及经济补偿,若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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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部分的赔偿比较高!
你离职不需要经过老板同意!直接离开就行了,不给工资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
你需要注意收集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比如工作牌、工作证之类的证据!
如需律师帮助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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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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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立即辞职,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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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述,公司存在违反行为。若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对方足额支付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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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要的回来,建议你先向你公司发函(必须单位签收),要求立即解除事实劳动合同,理由是该单位未依法给你购买社保,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且你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然后保留相关证据后,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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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走。还可以仲裁。。若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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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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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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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