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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厂家找了份在商场上班的工作,24日下午上班中,由于家中有急事向厂家和商场管理人员都请了假,然后离开商场。当晚23点发了信息给厂家告知家中急事不能赶来上班,让厂家找人代替以免耽误工作,厂家回让我放心在家,工作的事情他会处理。三天后我来到商场与厂家办理了交接离职手续并已签字,今日与厂家结算工资,被告知:上次请假厂家在商场设的专柜已属空柜,按商场的规定,空柜一小时扣罚200元,如果商场按这个规定来扣罚厂家,那么这个扣罚将计算到我头上,问,这样合理吗?

其它综合
2011-07-05 19:30: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