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爱人今年2月14登记结婚,现他口头提出离婚,登记时我们共同买了房子,我拿出了33.5万,他拿出22万,并且每笔交款都有账册记录,我们协商房子归他,但要将我所交房款原数返回。但我提出赔偿时,他不同意。请问,我可以提出赔偿吗,可以有什么样的赔偿,如果我提出法律诉讼,将对我有什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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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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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要有法定的理由。
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起诉,应该没有不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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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如果是婚后购买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主张分割。还可以主张升值部分。你提起诉讼对你没有什么不利的。但是你提出赔偿要有法定的理由,看他是否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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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什么赔偿,正常情况是没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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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要求赔偿的理由是什么,如果你所要的是精神损害赔偿,那要提供是他的过错导致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建议你走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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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不存在过错,则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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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