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的弟弟两口子在我岳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于今年2月份离婚,把一套价值60万的复式房、12万的小轿车、一家药店、一对儿女和现金近40万全部写给了女方。但是药店是我爷爷出资6万元以女方的名义(因开药店需要药师证,女方有药师证)于2004年4月开始营业,药店以我岳父经营为主,我岳父开中药处方单,并且和我岳母吃住在药店,在没有买房时他们都吃住在药店。07年买房时我岳父出资了10万元,买车时出资了10万,他们这么多年来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药店经营收入,没有任何其他经济来源。他们也没有分家,一直都生活在一起。请问我岳父母对这些财产有没有拥有权?他们这样分割财产是否侵害了我岳父母的财产权?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谢谢给予回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