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西人,女方是广东梅州五华县人,我和女方是在外打工认识两年多后,于08年2月在我老家广西登记结婚,当时她户口没有迁到我这边来,婚后我们又下广东打工了,一直到09年3月因为性格不和,她就离开了我,一直没联系,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问她家人也不知道,因为他们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我们也没孩子,也没什么财产可分。到现在都过去两年多了,我想起诉离婚,我问过我当地法院,他们说女方户口没迁到男方,在广西不能起诉,要到女方所在地起诉,我也问过我当地律师,也是这样的回答,如果真的是这样,我该怎么办,需要准备那些质料去女方法院起诉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