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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这家公司做了快7天了,与公司签定的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上是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从今年7月开始公司要求我们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我不同意,我想现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不是应该补偿我7个月的工资及周六加班的费用?另外我们的加班费是按最低工资标准来算的,这样应该也是不合法的吧。

劳动纠纷
2011-07-02 08: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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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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