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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离异带子,公务员。孩子父亲合肥某军校军官。两年半前,因孩子父亲对我施家庭暴力致我于轻微伤,出警记录及伤情鉴定材料俱在。但为了孩子我最终同意协议离婚,我未要求夫妻共同财产,仅要求儿子由我抚养。 当时法庭定下每个月600元生活费,而后庭下私下调整为800元。现两年半已过,军队工资有所增涨,按男方级别营级干部,现在打卡工资已有5000有余,且男方已有女友,双方已同居。 现我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用,增至男方工资的25%,男方拒绝。 请问如果我起诉的话,胜诉几率有多少?

民事相关
2011-06-30 15: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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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