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父亲在工地干活由于工地缺乏安全措施,在施工时从二楼掉下来造成右腿骨折,颈椎严重受损胸部以下失去知觉丧失运动功能现仍在重症室抢救.工地在付5万元医疗费后不再支付,现医疗费以达15万,家里已无力继续支付医疗费用请问这种情况应怎么样解决?向什么部门求助?家属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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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让其向用人单位要求解决前期治疗资金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在确定劳动关系以后,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评残,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可以电话或当面咨询,本律师有把握帮你解决前期困难和后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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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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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则属于工伤;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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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