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在工地出事,当时送医院后昏迷休克,输血四个单位后恢复知觉,期间五天一直在医院观察室观察,饭、水未进,4月26日又转院,医生看完片子后,要求在右腿膝盖处打钢针做牵引,遂与4月28日做手术打钢针牵引,直到5月6日做手术,现在还无法坐立,医生要说等一到两月再看,请问这样的情况能赔偿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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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如果伤者与用工方是劳动关系的话,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相关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如果双方系雇佣关系的话,可以要求雇主进行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同时经过伤残等级鉴定后,还可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3、上述保险待遇或赔偿项目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确定。
4、至于具体依法应走哪种赔偿方式,建议来电细谈或预约面谈,以便更好地为你分析和解答,帮你维权,济南邢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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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如果伤者与用工方是劳动关系的话,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相关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如果双方系雇佣关系的话,可以要求雇主进行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同时经过伤残等级鉴定后,还可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有什么问题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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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